黄大顺 分类:陕西名人 | 时间:2021-09-21 | 查看:304 次 黄大顺, 清代石泉县署职员,掌管户房(专管户口田地粮赋税)时,有农民完不起纳粮任务,合计有一二十两银子,黄大顺就替他们垫付了,不再发催粮公文交衙役下去催缴,免得衙役们下去骚扰苛索,闹得民众不安。对于怜恤孤寡,救济急难,修桥补路一类善事,他总是尽力去做。光绪三年(1877)大荒,黄大顺主办粥场,因为钱不够,妻子陈氏将娘家陪嫁的瓦房卖了500多串制钱,买了稻谷40多石,为煮粥舍饭之用。 标签: 安康名人 石泉县名人 << 上一篇: 王万全 下一篇 >>: 朱满瑞 相关人物 陈文华 [公元1910年-1935年,革命烈士] 王述绩 [公元1906年-1933年,革命烈士] 王兴 [公元1918年-2011年] 张建中 [公元1920年-2014年] 郑治彰 [公元1909年-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