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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云 [公元1777年-1854年]

分类:陕西名人 | 时间:2021-09-21 | 查看:299 次
张青云(1777~1854)字衢九,号楠亭。陕西富平人。清嘉庆十四年(1809)武进士,以汉人入直禁卫“乾清门行走”。十八年(1813)奉命随陕西提督杨遇春督率清军开往河南滑县镇压“天理教”(白莲教支派)反清起义。战斗中,他带精锐100余人绕道起义军背后偷袭获胜,以功实授兖州游击,后迁胶州副将。道光十四年(1834)护理曹州(府名,治山东菏泽)镇总兵,以“剿贼”与催督运河北运漕粮有功,实授广东高州镇总兵、署广东陆路提督。十九年(1839)调补四川川北镇总兵。
二十一年(1841),英国侵略军侵犯广东沿海。张奉命率部由川北驰援,抵粤后充任总督行营营务翼长。三月,在镇守广州西炮台时,遭到英军密如雨注的炮火攻击。时东炮台与四方炮台的守将皆退撤城内,西炮台四面受击,孤军难支,将弁劝他稍避,他严厉地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有同心协力拒敌,敢言后退者斩!”话毕,亲自点燃8000斤大炮朝英舰猛轰,英军纷纷落水,英舰仓皇逃跑。四乡农民赶来助战,夺回了失去之炮台。鸦片战争在广东的战火暂告平息,清廷因功实授他广东陆路提督,赏戴花翎。张从这次抗英海战中,看到中英两国武器实力的差别。他总结道:“夷船大且坚,师船薄又小”;“夷人制炮,未铸,先炼十年之铁;将铸,又参三分之银……永无裂炸之虞;夷炮千斤二里,师炮千斤一里。”而我“军营制炮,谁为炼十年之铁,谁为添三分之银?只知炮台之多,而不知炮台之固……只知炮台之前面,而不顾炮台之后面……水陆所以不敌。”“且英夷用人,每施重赏,故内地盗贼,多为之用。军营兵丁勇壮,工食皆有定额。一则重赏而多勇夫,一则循例而难奋勉,此人力所以不敌也。”作为晚清的一员将领,他的总结虽然没有提出夷强我弱的根本原因是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但他能如此尖锐地提出中不敌英的种种事实,已属难能可贵。此后,他在粤任职八年,因病自请辞职,回原籍休养,卒时年7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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