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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再生

曾再生(1931~)黄山市黄山区永丰乡洪田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林业生产先进工作者。1950 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1 年退伍回乡务农。1982 年在家乡带头承包集体荒山进行绿化造林。到1990 年,共承包乡、村两级荒山6897 亩,完成造林5922亩,负责幼林抚育3 年,第四年献给乡、村集体管理,自己不参加林木收益分成。这批林木成材后可创值2591 万元,不仅壮大了集体经济,而且形成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同时,他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帮助其他农民走“承包造林致富”的路子,涌现出一批造林承包大户,促进了当地林业生产的发展。到1990 年,全乡完成造林20129 亩,是1981年前12 年造林面积的总和还增长97.8%。曾多次受到安徽省、市、区的表彰。1988 年被评为安徽省先进林场场长。1990 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林业生产先进工作者。1991 年他的事迹被编入《中华群英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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