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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才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栏目:淄博新闻  浏览: 211 次   发布时间:2022-09-26   

按照《2022年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才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2年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才(第一批)考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第一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体检工作安排
  考察、体检工作由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统一组织。
(一)考察工作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工作
1. 体检标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9月28日(周三)上午7:30。
体检报到地点: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院内(高新区中润大道197号)。
三、需提交材料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2. 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毕业院校、时间或现工作单位等)、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表现(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等。现实表现材料须由本人签名。
四、有关要求
1. 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400元体检费,按时到达体检报到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由本人逐项填写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 除特殊情况经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4. 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察、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应聘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察体检工作。
咨询电话:0533-2341081
                                                                               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2022年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疾病预防控制人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x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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