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137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号)和《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政办字〔2022〕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博山区补充城乡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附件:2022年博山区补充城乡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xls
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