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青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试行)》(高民发〔2017〕101号)和《关于做好第二届“高青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高民发〔2020〕53号)有关规定,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材料审核、评审遴选、实地考察等程序,高青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评选出第二届“高青和谐使者”建议人选4名。
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二届“高青和谐使者”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高青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1年2月5日-2月10日(5个工作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
0533-6967179(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533-6983525(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附件:第二届“高青和谐使者”建议人选名单
高青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第二届“高青和谐使者”建议人选名单
(4名)
郝俊峰(女) 高青双语学校
王秀云(女) 高青县红十字博爱家园
樊心陶(女) 高青县田镇街道高苑社区
王艳玲(女) 高青县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