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活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淄博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淄人社字〔2020〕93号),决定组织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补贴项目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奖补项目
(三)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补贴项目
(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活动奖补项目
二、申报安排
(一)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1)有科学的规划论证。按照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园区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报告。
(2)有基础的承载能力。用于支持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孵化发展的办公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楼宇型基地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公共交通、停车、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
(3)有一定的聚集能力。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总量不少于20家。
(4)有完备的运营能力。有专门的产业园管委会或专业化的机构负责运营管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科学规范的机构评估准入、跟踪服务等园区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有促进园区建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能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以及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2.申报材料
(1)《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规划论证报告,主要包括上述申报条件所列内容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3)已出台的扶持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入驻机构享受房租补贴、物业补贴、水电费补贴以及园区协助落实税费减免、相关创业补贴等证明材料。
(4)入驻机构名册及其基本信息、相关证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凭证或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社局负责对园区创建情况进行考察评估,统筹考虑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创建申请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市局组织专家评审,拟定1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1)合法经营,诚信服务,市场前景良好,2019年税收达到3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三年,且近三年内营收持续增长。
(3)致力于创新服务产品、技术或模式,满足市场专业化需求、引领或促进行业发展。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奖补申请表》。
(2)2019年缴税凭证。
(3)创新服务相关辅证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社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1家机构报市人社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拟定1家机构享受成长创新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10万元奖补。
(三)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1)承担培训项目单位应为依法成立、获准并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三年、具有丰富人力资源培训经验和业内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2)培训项目应有明确可行的培训方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不低于70%,培训内容应包括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法规政策、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和业务理论、人力资源服务实务操作等方面。
(3)培训项目应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指导,或委托国内外知名高校,遴选确定授课教师。
(4)有详实的经费预算方案。
(5)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2.申报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补贴申请表》。
3.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承担培训项目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1个培训项目报市人社局。市局组织专家评审,拟定1个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补贴项目,给予5万元补贴。
(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活动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1)举办展会论坛等活动,应符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大我市行业影响力,有利于我市重点发展领域和特色产业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开发和优化配置,应为具备一定规模且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题内容的公益人力资源服务展会、高端论坛、技术峰会、推介会、招聘会等活动。各类活动须有严密的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详实的经费预算方案。
2.申报材料
举办展会论坛活动,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高端活动奖补申请表》。
(2)活动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项目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1个项目报市人社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拟定2个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活动奖补项目。对举办大型展会、论坛等活动的,给予每场活动10万元补贴 。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统筹谋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项目申请单位要逐一对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不得缺项漏项,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对材料质量较差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酌情予以扣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已获取的资助资金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三)各区县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组织项目单位认真组织材料,2020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三)各区县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 )要及时跟踪调度批复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组织项目单位务于2021年1月底前将2020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估报告书面报送市人社局。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估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目标、工作措施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联系电话:0533-2791822
电子邮箱:zbsrsjjck@zb.shandong.cn
附件1.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申请表.doc
附件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奖补申请表.doc
附件3.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4.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活动奖补申请表.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