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顺德家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1〕14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政策规定,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顺德家园项目。
2、项目地址:淄博高新区西四路以东、鲁泰大道以南、泰美路以西、石府路以北。
3、项目单位名称:淄博顺德置业有限公司。
4、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约17000万元。
5、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7151平方米(合10.73亩),总建筑面积27991.1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0830.1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9331.2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087.4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9.73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01.78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488.1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672.83平方米。项目规划总户数154户,居住人口493人,停车位192个,容积率2.9,绿化面积2502平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建设项目风险主要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1、您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和建议;
2、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于本项目的实施,您最关注哪些与您切身相关的问题;
3、您认为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会对您的生活、工作带来何种影响;
4、对决策方有何诉求;
5、提出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淄博顺德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0533-2271661
邮 箱:19728975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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