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基本的沟通技巧,较强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年龄以身份证为准,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02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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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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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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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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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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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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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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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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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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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5岁以下,有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者优先。从事临床或放射、影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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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复印件
3、高中毕业证扫描或复印件、大专(本科)以上毕业证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相关资格证书
(二)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材料到院办公室(黄河路与蒲台路口西北角)进行现场报名(测温+健康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或将报名材料(按照1-4的顺序编号排列,注明材料类型)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gqxfybjy@126.com压缩包及邮件名称请以“岗位+姓名”命名。
(三)测试。先笔试后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参加笔试和面试者各按5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通畅。
(二)体格检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录取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科室综合考核合格,医院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04四、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按医院合同工有关规定执行
05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6953000
06六、本招聘公告由高青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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