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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栏目:淄博招聘  浏览: 1075 次   发布时间:2021-10-20    置顶

因工作需要,临淄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政法系统及法律服务机构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不含幼师)。
招聘条件
◆在临淄区长期居住且具有临淄区户籍,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热爱公益事业,愿意发挥余热。
◆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组织能力,会基本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知相关法律专业知识。
◆年龄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无违法违纪行为。
◆身体健康,无重大高危疾病和精神疾病史。
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0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提交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休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临淄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1份,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3个月内身体健康查体证明(区级医院以上)。临淄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长摁识别上图二维码,下载《临淄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报名地址
临淄区司法局401室公法科(牛山路9号)。
咨询电话:7225681
工作要求
◆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驻所制,日常管理由派驻工作单位负责,每周5个工作日。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遵守派驻单位工作制度,按时参加局内组织的一切活动。
◆聘用期内若因特殊原因不能胜任此工作,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避免影响工作开展。
聘用和待遇
聘  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计算机上机考试通过后,根据空缺岗位,择优录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安排上岗。
待  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作生活补贴1200元加“以案定补”,试用合格聘用后,每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1500元加“以案定补”。
◆每人每年投保意外伤害保险200元。
临淄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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