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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铭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栏目:淄博招聘  浏览: 1073 次   发布时间:2021-10-12    置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铭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派遣至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行;
2、驾驶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无犯罪、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岗位要求:
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三)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由本人进行,同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电话:6181374     
三、录用方式
(一)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在周村区人民法院进行试用,经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淄博铭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按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二)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
1、待遇从优,工资高于本区最低工资标准。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接受法院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相关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再就业;
2、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半年内累计超过10天;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有法院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淄博铭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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