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守所辅助性工作人员两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男性1名,50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食堂工作;
女性1名,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安排。
(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流程,择优聘用。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3月29日,上午8:00-10: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淄博市张店区盛湖路与丰泰路交叉口东北角天乙村沿街房A座宴海酒店8楼805房间(山东悦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3-2777257)。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面试由淄博市公安局看守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每人280元)。
(三)聘用
拟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山东悦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淄博市公安局看守所工作。
四、相关待遇
人员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执行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按月发放,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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