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要求,博山区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经市人社局第三方专家组评审后,将择优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资格:
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毕业年度为2016年以后,包含2016年)高校毕业生或40周岁(截至申报时间)以下海外留学归国青年。
若申报人名下有多家企业,则选择一家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单位资格:
1、大学生在本市内注册企业;
2、注册成立时间在2017年12月13日《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发〔2017〕34号)出台之后;
3、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管理团队,内部管理、财务等制度完善;
4、申报单位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市场前景良好,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市场竞争力和社会效益;
5、申报单位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6、已获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扶持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方式一:申报人员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ibo.gov.cn/),点击“人才金政37条”专栏,选择“人才金政37条业务办理登录入口”,按照工商注册地选择所属机构(具体到所属区县)进行注册,点击“创业项目扶持”进行申报,并按申报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点击“提交”。
方式二:手机微信搜索“温暖淄博人社”小程序,在首页选择“公共就业创业”,下拉列表进入“创业服务云平台”,选择“创业补贴申报”模块,点击“大学生优秀项目申报”进行申报。
系统开放时间自2021年8月1日0时起至2021年8月31日24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
各区县人社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项目通过系统择优推荐到市人社局,并将《淄博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淄博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至市人社局。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不予通过。
三、专家评审
市人社局组织第三方专家组对区县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四、公示
依据专家评审情况,市人社局提出本年度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资金拨付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优秀创业项目,市人社局正式行文公布名单,并向市财政局申请扶持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各获评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重要提醒
申报人要诚实守信,保证提供的各项材料真实可靠。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单位: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岳雯雯
联系电话:0533-4251654
联系地址:博山区双山街3号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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