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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栏目:淄博招聘  浏览: 848 次   发布时间:2020-06-30    置顶

 按照《2020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人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附件1)。

    二、考察内容及要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

    三、体检内容及要求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7月3日(周五)上午8点前

    2、体检报到地点:张店区政务中心(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门前停车场集合。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350元体检费,按时报到参加体检。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6、参加体检人员需佩戴防护口罩,体温正常且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

    附件:附件1: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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