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于本月启动2019年上半年张店区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报工作。
据了解,此次补贴申报适用的机构范围是指张店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含中央、省、市属驻张店区企业,不含劳务派遣类企业);扶持的对象是指毕业后三年内全职到张店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
记者通过梳理了解到,此次补贴发放条件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2017年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淄发[2017]34号)文件下发后,毕业三年内在我市初次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申请购房补贴的,须为本人首次购房,在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职在淄工作五年内可申请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据悉,此次补贴的标准为:本科学历给予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租房(购房)补贴申报地点为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区1-4号窗口(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
联系电话:2158796。
相关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可登录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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