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就2019年淄博市陶瓷博物馆(中国陶瓷琉璃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组织形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人数为:
Ⅰ展厅管理员10人
Ⅱ展厅讲解员3人
Ⅲ专业技术人员 3人
Ⅳ小车司机1人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
应聘Ⅰ展厅管理员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Ⅱ展厅讲解员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5、九及以后出生);
应聘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Ⅳ小车司机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Ⅰ展厅管理员:大专及以上学历
Ⅱ展厅讲解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Ⅲ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Ⅳ小车司机: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Ⅰ展厅管理员:陶瓷、玻璃、计算机、文博、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Ⅱ展厅讲解员:播音主持、旅游管理、导游、空乘类相关专业,普通话标准,英语四级以上证书。
Ⅲ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文博、文秘等相关专业。
Ⅳ小车司机:实际驾龄五年以上,熟悉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Ⅰ展厅管理员:身体健康
Ⅱ展厅讲解员:身体健康,相貌端庄,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
Ⅲ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
Ⅳ小车司机:身体健康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应聘人员须开具无犯罪证明、征信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开具所在学校的毕业证明。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网址及电话:
(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40号潘成国际大厦C座1504-Ⅱ
(二)网址:www.womengrl.com
(三)报名联系电话:0533-7981111,13808940700,18953327718
(四)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5月24日。
(五)审核时间:2019年5月25日-5月27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达现场报名地点,提供详实应聘简历,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原件。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审核: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有关要求如下: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题,笔试题型包括单选、判断、论述等。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2、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考试地址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考官一般由5人组成,由招聘用人单位、第三方专家组成。
(三)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四)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七、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薪资待遇2000元/月。正式聘用人员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结构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工资收入逐年递增。本单位不提供住宿。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咨询。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时了解招聘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的处理。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