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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三届创客大赛开始报名

栏目:淄博广而告之  浏览: 1204 次   发布时间:2019-04-26    置顶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市就业服务中心承办的淄博市第三届创客大赛近日正式启动。本届大赛以“创意淄博 创造就业”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弘扬淄博创客精神,形成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合力,促进人才、技术、资本和市场的集聚和融合,营造更加浓厚的“双创”氛围。

一、参赛对象:

本届大赛为面向全国的创客创意设计、项目实施专项创业大赛,分意向型项目组和实施型项目组两个组别。各类创客参赛项目可以是一个研发中的项目、设计原型或者是已量产的创意产品;也可以是来自于生产服务过程中的奇思妙想,将科技创新和市场紧密结合的创意设计模型;鼓励返乡下乡创业者、拟在淄博投资创业以及从事创意研发、工业设计、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生物化工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行业领域的个人创客、团队创客、创业企业踊跃参赛。任何具有创意精神的个人、团队、合法企业均可参赛。

二、参赛条件:

(一)意向型项目组(个人、团队创客)参赛条件

1、在报名、参赛时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等实体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个人、团队(如返乡下乡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创客团队、大学生创客团队、在各行业生产一线的技工等);

2、参赛者须为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3、创业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拓展空间大;

4、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项目计划赛后落地产业化。

(二)实施型项目组(企业创客)参赛条件

1、注册时间原则为10年以内,即2009年4月1日以来在各级市场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

2、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3、参赛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5、经营规范,社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三)其它

往届省、市创业(创客)大赛获奖企业和团队不允许以相同(或关联)的产品、创意、设计、项目、企业参加本届大赛。

三、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配套政策

1、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创业训练营活动;

2、优先推荐参加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

3、产业化项目优先入驻各级创业示范平台;

4、将创业项目纳入市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推荐;

5、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支持;

6、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7、优先推荐给大赛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8、地方政府和机构对入围企业按规定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四、报名方式:

淄博境内各项目负责人(意向型项目)按常驻地或创业地、各参赛企业(实施型项目)按注册地向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报名参赛。淄博境外意向型项目、实施型项目负责人(在淄博未注册实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向任一区县分赛区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5日。

具体参赛事项请咨询报名所在地人社部门。

 

 

2019年4月26日

  • 分类: 广而告之  | 地区:淄博  | 时间: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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