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精神科护理人员4名。招聘需满足应聘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视报名情况按照相应比例择优录取。
岗位条件
要求具备护理学相关专业学习背景,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证书,有长期从事精神卫生工作意愿,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沟通学习能力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五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名事项
报名起止日期:2019.10.22-2019.11.30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名地点:白塔镇卫生院院部办公室(门诊楼三楼)
联系人:宋丽娟 联系电话:4687919
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博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承担着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全区的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现为博山区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是我市唯一的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合作医院。我们将为你们的到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及优质的成长平台,期待你们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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